「逾越節以前,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近了;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(約十三1)。
從這一節聖經中我們可以看出來主的愛和人的愛有何等大的分別。人的愛是會改變的,所以常是有始無終,主的愛是不改變的,所以「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
人愛一個人總是因為他有可愛的地方才愛他。有的人愛一個人是因為他的性情溫柔,有的人愛一個人是因為他的容貌美麗,有的人愛一個人是因為他的知識廣博,有的人愛一個人是因為他的德行高尚。但是一個人無論有多少長處,總不免也有短處,一個人無論有多少可愛的地方,總不免也有不可愛的地方。人愛一個人因為他有長處,及至有一日看見他的短處,愛他的心就不免減少了。人愛一個人因為他有可愛的地方,及至有一日發現他不可愛的地方,愛他的心就不免消失了。況且「能人背後有能人」。性情溫柔的人以外還有性情更溫柔的人;容貌美麗的人以外還有容貌更美麗的人;知識廣博的人以外還有知識更廣博的人;德行高尚的人以外還有德行更高尚的人,人愛一個人因為他的性情溫柔,有一日遇見一個性情比他更溫柔的人,便將愛他的心移在那性情更溫柔的人身上,自然就不再照從前那樣愛他了。人愛一個人因為他的容貌美麗,有一日遇見一個容貌比他更美麗的人。便將愛他的心移在那容貌更美麗的人身上,自然就不再照從前那樣愛他了。以此類推,人愛一個人因為他的知識廣博,或是因為他的德行高尚,或是因為他有其他可愛的地方,結果都會這樣。因為這個緣故,人的愛都難長久,都會改變。
主愛屬他的人就不是這樣了。他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長處,也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可愛的地方。我們在他面前是遍體瘡痍身無完膚的人。我們一生只會犯罪,連我自己以為善義的行為裏面都夾雜了許多可憎的目的和事物。我們的心「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。」這是他深深知道的。他十分曉得我們裏面發出來的就是「惡念、苟合、偷盜、兇殺、姦淫、貪婪、邪惡、詭詐、淫蕩、嫉妒、毀謗、驕傲、狂妄。」我們都是「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」的人,這件事他看得十分清楚。雖然這樣,他還是愛我們。他因為愛我們的緣故纔「捨了他的命作我們的贖價」。若有人問我說,主為甚麼愛我們?我只能回答他說,主因為愛我們的緣故所以愛我們。這個回答似乎沒有道理,又似乎可笑。但事實就是這樣。我們一點可愛的地方都沒有,所有的都是可恨的,他還是愛我們,我們還有甚麼別的理由可說呢?
多少真實信主的人還需要清楚明白這個真理。因為他們常是疑惑主的愛,以為主的愛也像人的愛那樣容易改變,那樣有始無終。他們以為只有當他們熱心的時候主愛他們,當他們冷淡的時候主便不再愛他們;只有當他們得勝的時候主愛他們,當他們失敗的時候主便不再愛他們;只有在他們有長處的時候主愛他們,當他們有短處的時候主便不再愛他們。因為他們那樣想,所以他們每逢失敗跌倒,或是有些軟弱的時候,他們便以為主這時不能再愛他們。甚至以為主厭惡他們,棄絕他們,魔鬼便乘機控告他們,欺騙他們,告訴他們不必再禱告,告訴他們說他們沒有資格再進到主面前,告訴他們說他們的敬拜再不能蒙悅納。他們受了這種欺騙以後,便灰心失望冷淡退後,他們不是不願意回轉歸向主,乃是不肯這樣作,在這時候如果沒有人幫助他們明白主的愛,他們會一定跌倒下去,多少年不能起來,有的人甚至一生度著痛苦失望的生活,悲悲慘慘的離開世界。
因為這段聖經我們可以明白了罷。「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我們好的時候他愛我們,我們不好的時候他還是愛我們;我們剛強得勝的時候他愛我們,我們軟弱失敗的時候他還是愛我們;我們可愛的時候他愛我們,我們不可愛的時候他還是愛我們。他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怎樣,乃是因為他有奇妙的愛。明白了這個真理,我們就不要再因為自己的跌倒失敗灰心絕望,更不要因為自己犯了罪便以為被主棄絕了。跌倒以後立時起來再向前跑。犯了罪就立時到主面前認罪悔改,再靠著主的恩惠和能力與魔鬼交戰。主既這樣愛我們,我們就不當再誤會他,不當再以人的心去測度主的心,以致辜負他的大愛。
也許有人想我們犯了罪以後心中感覺痛苦不安,一切的事也似乎都在那裏擊打我們,這豈不是主厭惡我們棄絕我們的憑據麼?不是。這些乃是我們犯了罪的結果。我們犯罪以後自己知道是不對,知道這是得罪神,自己感覺難過,或是感覺慚愧懼怕,不敢見神,這是我們犯罪以後我們自己這一方面起的變化,主的愛並未曾有少許的改變。一個小孩子聽話作好孩子的時候,父親愛他,他心中充滿了平安與快樂。有一天他作了錯事,偷了錢,打了人,惹了禍,父親的愛並未曾因此減少一點,可是他自己心中卻充滿了畏懼不安,以前的平安與快樂完全丟失了。我們不能因為這個小孩子心中充滿畏懼不安,便說他的父親不再愛他。照樣我們也不能因為我們心中的感覺改變,便以為主的愛也改變了。
至於我們犯罪以後一切的事都不順利,都打擊我們,這卻有兩個緣故。一個緣故是我們犯罪自然的結果。我們恨人,人自然會恨我們。我們苦待人,人自然要報復我們。我們虧欠人,人自然要我們償還。我們辱罵人,人自然報我們以惡聲。我們縱慾,身體自然軟弱多病。我們生氣,自然吃不下飯睡不好覺。另一個緣故就是主因為愛我們所以一見我們犯罪就責打我們,好叫我們悔改,叫我們不敢再犯罪,這種責打不但不能證明主不愛我們,反倒極清楚的證明他真是愛我們,不過他的愛不像那些無知的人一味溺愛就是了。經上的話很清楚的說明這個真理:「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,我兒,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,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;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。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,待你們如同待兒子;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?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,你們若不受管教,就是私子,不是兒子了。」(來十二5~8)。
看明白了麼?主起初愛我們就不是因為我們好,也不是因為我們可愛的緣故纔愛我們,這樣,主現在愛我們還不是因為我們好,因為我們可愛的緣故愛我們。他愛我們就是因為他愛我們。這樣的愛是何等奇妙何等偉大阿!
可惜!可惜!我們竟這樣誤會了我們的主,輕看了我們的主!我們以人的心揣測主的心,以人的愛度量主的愛,我們這樣作,既輕看那愛我們的主,又使我自己受了許多本來不必受的苦,我們是何等愚昧阿!
因為主的愛這樣奇妙偉大,我們應當怎樣感激他,敬愛他,將自己獻給他,聽他的話,行他所喜悅的事,作他所交託的工,殷勤事奉他呢?我們事奉他不當像僱工的人為得工價事奉主人一樣。那樣的工作裏面沒有愛心,所以那樣的工作常是成為作工的人的重擔。我們聽主的話也不是因為怕受刑罰,更不是因為怕不能得救,那樣的順服裏沒有絲毫的快樂,所有的只是懼怕和痛苦,若有人問我們為甚麼要棄罪孽為甚麼要追求聖潔,為甚麼要遵行主的命令?為甚麼要為主作見證?為甚麼要愛人幫助人?我們惟一恰當的回答就是說,「因為我們這樣不可愛的人竟得了主這樣奇妙偉大的愛,所以我們不能不離棄罪孽,不能不追求聖潔,不能不遵行主的命令,不能不為主作見證,不能不愛人,不能不幫助人。」如果我們能深深明白主的愛,並且常常這樣體會主的愛,我們的生活將要感覺何等快樂何等滿足,我們的德行與愛心將要有何等奇異的進步,我們為愛主為愛人所作的工作將要有何等佳美的效果阿!
主阿,求你使我常想到你的愛,求你多用你的愛激勵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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